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发〔2019〕1号)、《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全县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 经对2021年创业培训资料审核,现对拟发放培训补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发放补贴培训学校的培训情况有异议,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将予以发放。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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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华臣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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