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泾源县委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2-20    来源:中共泾源县委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4月26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泾源县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5日,巡视组向泾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2020年11月,自治区党委组织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泾源县委进行了自查。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欠缺,对有关纪律要求置若罔闻”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折不扣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对个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超标及空置问题进行了扎实有效整改。全县办公室用房人均7.6平方米,服务用房人均6.3平方米,无超标违规现象。出台《泾源县公务用车社会化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公务用车租赁平台,推行派车单制度。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对公务用车租赁平台实行定期督察、定期审计,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公务车辆管理、维护水平。

2.关于“有些政策执行变形走样”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上级政策办事,不搞例外,不打折扣,对理解不清的,及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规范地方税征管,对2018年征收的1笔199.85万元契税于2018年7月31日全部予以退库。

3.关于“违规使用国家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巩固深化“331”监管机制,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将农业补贴、林业补贴、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四大类共44个项目资金纳入平台监管,县纪委先后督查3次,通过平台累计受理涉农问题线索7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4.关于“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漠,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召开了全县廉政警示教育培训会,以案施教、以案说纪、以案促廉,培训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520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下发通报5期,在县电视台、政务网开设“塞上风纪曝光台”专栏,公开曝光典型案例8起15人,发放警示教育读本500本。强化普法教育,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举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三观”和遵法知法守法懂法的法纪意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群众主动上缴气枪2支,弩1把,管制刀具15把。

5.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精神不够广泛深入,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领导宣讲、党员交流发言、知识测试等方式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切实取得实效,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修订完善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举行1至2次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推行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支部会议记录党组织书记审阅、签字制度,把好关口并形成长效机制。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泾源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泾源县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建立意识形态联系会议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阶段性工作深入推进。全面开展“改讲学”、农民培训教育年、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活动,广泛开展惠民政策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教育群众学政策、学法律、学技能,移风易俗,创业致富。

7.关于“部分领域问题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以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抓手,通过集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红色教育、组织生活会、学党章、讲党课、强党性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稳步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8.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党组书记领导责任、副书记(总支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定期听取基层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汇报,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三个清单”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严格落实“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工作机制,通过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述廉述责、评议报告等方式,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村级、站所,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9.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集中不够与民主不够并存”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中共泾源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常委分工负责制”,支持各位县委常委按照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按规矩、按制度、按集体意志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乡镇、部门议事规则制度,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民主集中制落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民主集中制、述廉述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落实情况和“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等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10.关于“乡镇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内生活不规范”。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年”活动,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县党建工作水平。采取“月清单、季督查、半年评比、年终考评”的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或随机抽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有效推动党的政治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党委对所属村党组织的党建基础工作、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 “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11.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规范,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在动议环节,做到时机、主体、程序、纪律“四个明确”,坚持上级组织部门预审制,坚决不搞“临时动议”;在考察环节,扩大考察范围,突出知情度和关联度,充分听取和征求意见,推行考察组成员“双记录”、相互印证,坚持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制度,采取“一人一档”,全流程记载干部考察材料,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讨论决定环节,坚持“五人小组”会充分酝酿,县委常委会逐一介绍、逐个表决,不断加强县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的通知》,对41名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全县所有借调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5部门(单位)10人的结构性超编问题已于2019年3月调整到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问题频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资金使用,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找各类问题780条,涉及金额165.84万元资金全部上缴,整改腾退办公用房6076.39平方米,清理超标车辆20辆,批评教育干部317人次,集体诫勉谈话38人,对严重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5人。强化资金审核监管,建立财政、审计、人社、纪委监委等单位协作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督促各单位内部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13.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压缩会议规模次数。严格执行《泾源县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严把会议规格规模,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控以县委和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确需召开的列入年度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严格按程序报批,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整合召开。二是精简文件数量篇幅。严格执行中央、区市党委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从严从紧把好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减少临时性发文。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进一步精简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清理各类简报,严格公文流转办理程序,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严格控制发文篇幅,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14.关于“机关干部作风散漫、疲沓应付,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素质提升年”和“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五不为”专项整治,发现并反馈问题56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1份,促使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巡视期间纪律松懈、管理松散的单位部分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15.关于“管党治党不严,机关纪律松弛”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泾源县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三个清单”,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责任落实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高质量推进县委巡察工作。严格落实《泾源县从严管理干部十项要求》,认真落实《泾源县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综合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和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一把手”季度汇报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履职、不担当的干部及时调整,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或函询,对作风松散、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加大组织处理和问责力度。

16.关于“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制定《纪委监委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暂行办法》《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反馈制度》《关于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的相关规定》《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制度》《纪委监委重要信访件跟踪督办制度》《关于规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实现信访举报件“全闭合”管理,注重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建立“三级包抓”、纪律审查工作“三倾斜”和乡镇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行执纪审查“五统一”机制,严格执行纪律审查“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对区市交办的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对重点问题督办、提办、领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定出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实施方案》《中共泾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泾源县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2项,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六个不准”“四个严格”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17.关于“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基层干部管理监督问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发挥乡镇纪委作用,不断强化县纪委对各乡(镇)纪委的领导,督促乡(镇)纪委加强班子、队伍和能力建设,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规范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制定《关于规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的暂行办法》,强化乡(镇)纪律审查片区协作机制作用,实行纪律审查“五统一”管理模式。三是严查涉农扶贫领域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6件,立案22件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对扶贫资金投放不精准、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问责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起15人,收缴违纪资金68624元。

18.关于“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高”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泾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有资金来源确需实施的项目,打包招标后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在线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对未经审批和私自实施的合同制管理项目上报县委、政府,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9.关于“2016年巡视反馈中,指出了泾源县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县纪委监委、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项目核查工作组,对全县实施合同制项目的单位进行认真核查,对于程序履行不到位、项目实施有问题的单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紧急通知》,制定了四个一律””管理措施,健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内部监管制度,规范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修改完善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办法,并起草制定非招标类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对今后实施的非招标类项目全部实行两会双定制

20.关于“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不够有力,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7月25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已责令被告人洪某某分三次退缴涉案款物60余万元, 8月31日被泾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1.关于“2016年巡视反馈指出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学习不深不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杜绝,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全方位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扎实推进县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全面推进党组织“五化”建设,撤销“空壳”党支部31个,整合组建党支部12个。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诫勉谈话38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5人。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财政“双审制”、预算管理“四清制、严把三公经费审核关。

22.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执行政策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反规定出租的移民搬迁后耕地、荒山全部予以收归国有,统一规划全部进行了春秋造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问责。

23.关于“法纪意识淡漠,虚假套取扶贫物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追回虚假取资金,对涉及人员严肃进行了处理,在之后的地膜、种子发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发放监管,由乡镇核实上报种植面积,按照上报面积逐批发放,以户为单位整合造册,并及时公示,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三级备案、一个监管平台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严格乡村两级自查自验和县级综合验收工作,确保农用物资准确到户。

24.关于“扶贫基础工作不实,部分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闲置资金和结余滞留资金定期清收机制,科学合理统筹安排,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紧盯精准脱贫、高质量脱贫目标,全面梳理到村到户的所有政策、项目、资金,制定扎实具体有效的落实措施,把促进群众稳定可持续增收作为最终目的,在基础设施建设、脱贫产业培育、农民素质提升、民生改善工程、创新金融扶贫等方面综合施策,稳步提升群众发展致富能力,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户一人,确保资金落地发挥效益。

25.关于“中蜂养殖项目配套措施不完善,经济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完成“六盘山土蜂蜜”商标注册和“泾源蜂蜜”地理标志认定,设立“泾源县中华蜜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立“专家+技术人员+蜂农”的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和“大手连骨干拉小手”养殖运行机制,确定21名中蜂养殖“大手”和105名“骨干”,联系帮扶蜂农1008户,强化技术培训指导,做好中蜂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服务,推动中蜂产业发展。

26.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严格,违规发放扶贫资金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各类补贴资金全部进行核查追缴,足额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实行财政支出“双审制”、事前事中审计制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三级公开、一个平台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四清零”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7.关于“扶贫工作队伍能力不强,帮扶工作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将驻村工作队纳入村级干部培训规划,举办各类培训班,提升第一书记履职能力。制定驻村工作实施细则、联系群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驻村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第一书记积极改善派驻村在信息、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让党的扶贫政策深入人心,坚定广大农民群众打赢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

28.关于“巡视组还发现了一些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要求移交有关部门办理”问题的整改情况。巡视组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60件,合并为36件进行处置,初核了结19件,立案15件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问责7人,提交市纪委监委办理的2件;移交信访事项26件,全部按期办结。

二、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个别整改事项没有一抓到底”问题的整改情况。将违规领取的扶贫补助资金原渠道全部上缴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此类问题,建立了行业部门排查、乡镇实地核查、县级抽查,即时即办、限时督办、整体联办的“三查三办”问题整改办理机制,对整改事项举一反三、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的同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未全部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中标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完成645盏太阳能路灯的安装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时,县乡联动,举一反三,对历年巡视、审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3.关于“政策性移民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搬迁对象14户并及时进行了搬迁,14套“十二五”移民住房已分配到户。对“十二五”县外劳务移民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力配合户籍迁转工作,迁转户籍857户。“十三五”县内劳务移民原有住房通过依规拆除和收归村集体所有的方式,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推进解决移民区空棚空圈问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对全县移民区空棚空圈进行了核查,通过引导群众发展养殖业和转型利用等方式户,使空置牛棚得到了有效利用。

5.关于“对县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监督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纪委发挥监督责任,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督查监管范围。由纪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和相关部门配合,对县委和政府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乡镇部门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督促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6.关于“督促扶贫开发成员单位发挥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定期召开扶贫领域乡镇纪委书记工作例会暨涉农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压实涉农职能部门专项治理责任。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开展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双清零”行动,对2018年以来处置的89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实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清零”攻坚行动。2020年以来,受理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件,立案查处8件16人,给予党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12人。

7.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还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学校(幼儿园)2017年-2019年财务收支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公开通报。督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一反三,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等整治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惠农资金使用精准。

8.关于“发挥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合力不够,纪委监委单打独斗的局面未有效扭转”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例会、涉农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组织召开扶贫领域工作例会暨涉农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分析解决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遇到的新问题,督促涉农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各乡镇、各涉农职能部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政策落实“大检查”、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开展问题线索再起底和集中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

9.关于“个别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监督检查1次,督促各涉农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区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10.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利用率不够高,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依然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泾源县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推进模式、资金管理、项目审批、收益分配等内容,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依据。对闲置村集体经济资金,围绕“1+4”特色产业,通过向县内企业投资,开展饲草青贮配送、垃圾清运,种植玫瑰、金丝皇菊等经济作物,发展乡村旅游,养殖肉牛、中蜂,造林绿化等多种方式,多方位谋划项目,目前已全部统筹使用,发挥效益。

11.关于“电商服务站运营效果不佳,代售代销农产品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联合电商运营公司对92个村级电商服务站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重新确定了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嫁接其他业务、整合及更换服务地点等方式,分类施策,发挥村级电商服务站运营效益,帮助村民增加收入。

12.关于“农业合作社益贫带贫能力还不强,村级互助发展资金预期尚未全部清收”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合作社,建立完善了4项合作社管理制度;加强合作社负责人技能培训,组织区内外培训4期;对全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摸底,目前已动员注销“空壳”社、“僵尸”社15家,在现有国家级合作社6家、区级合作社9家、市级合作社6家的基础上,申报区级合作社2家、区级家庭农场2家、市级合作社1家。对逾期的村级互助发展资金全部进行清收,并上交国库。

13.关于“人饮项目进展较为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泾河源镇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和农村安全饮水主管道管网改造项目均已完工,正在试运行。

14.关于“涉农建设项目验收决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快涉农项目验收决算,涉及的14个项目工程中,13个已整改到位,剩余1项因存在矛盾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泾源县委反映。

联系电话:0954—5670010  

邮政信箱:泾源县委行政中心5楼泾源县委办公室收,邮编:756400

电子邮箱:jyxwb007@163.com

中共泾源县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