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扶贫办 宁夏银保监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劳动力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3号),经个人申请、营业执照筛查、现场调查核实等程序,现对拟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条件的13人8.32万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1日至27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拟发放人员有异议,采用口头、电话、来信方式,向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将发放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
举报电话: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4-5011271
举报时间:上午9: 00-12: 00,下午: 2: 00-5: 30
附:泾源县2020年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拟发放人员花名册.xlsx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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