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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3-26    来源:泾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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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泾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泾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落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荣获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领域改革。一是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权力清单,调整涉及部门22个,行政职权事项3230项(含子项3324项),权力清单已报自治区党委编办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全县党政机构由29个调整为34个,其中:县委机关10个、政府部门24个。审定并发布32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县纪委监委和公安局暂未制定“三定”规定)。对17个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优化,其他涉改事业单位有序推进。三是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对限制类中要求升级改造的产业,制定升级改造计划,启动升级改造工作。对禁止类中要求立即淘汰的产业,及时进行关停淘汰。对禁止类中限时退出的产业,制定退出计划。四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163”审批服务改革,按照“四级四同”标准,更新梳理事项 1369项,其中961项确定为可不见面办理事项,占70.2%;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应进驻政务大厅33个单位,进驻29个单位,单位进驻率由原来的78.5%提高到87.9%,事项进驻率由原来的79%提高到99%。五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对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的231项前置审批事项压缩简化为24项,剩余前置审批事项全部变为后置审批。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泾源县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开展优化招商引资等9个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审批标准和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布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32个,各单位确定了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28件,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61件。二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坚持人大、政协领导和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合同论证等环节的积极作用。2019年,审查合同2份,出具法律意见10份,参与重大事项讨论7次,审定征收公告18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份、通告2份。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案件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2019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件,审结5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诉讼案件5件,涉及房屋拆迁(征收)2件、环保2件、工程款1件,已审结3件。严格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积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对全县178名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审核登记,组织194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证件考试,为成绩合格的167人申办证件。二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在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县司法局备案。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泾源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截至12月,行政许可结果公开1012条,行政处罚结果公开120条。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一是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县公安局六盘山派出所被自治区公安厅命名为“党建引领社区警务”特色派出所,“平安泾源”建设深入推进。全面推广兴盛乡村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蹚出了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此项制度在全市进行推广。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深化“四张网”建设,指导乡村两级调委会完成人员调整,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室)19个。统筹整合“四支队伍”,构建“三调联动”机制,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活动。全县录入各类矛盾纠纷966起,化解954起,化解率98.7%。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12348”宁夏法网咨询,县法援中心接待服务,司法干部、法律顾问进村入户,电话、微信交流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71.14万元;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445人次。县法援中心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贡献突出实施单位”。四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印发“四清单一办法”,紧扣“4.15”“12.4”等重大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启动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宁夏法制报跟踪报道、宁夏法治以“‘宪’在普法看宁夏.泾源县”作专题报道。我县被评为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县普法办被评为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机构改革后,相关工作机制还未完全理顺,工作衔接不够顺畅,部门之间进展不平衡。二是一些单位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工作谋划少,推动不够有力,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三是专业化人才紧缺,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有待提升。四是一些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不够,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重视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落实《泾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摸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验收。

(二)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及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托全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现对行政执法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适时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和行政机关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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