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的规定,现对泾源县新民乡张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权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1月23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3),并寄(送)泾源县自然资源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1月23日。
通讯地址:泾源县西苑路26号自然资源局(2号公交经停)
邮 编:756400
联 系人:虎少梅
联系电话:0954-5011259 13629540557
传 真:0954-5011259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0日
附件1 泾源县新民乡张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pdf
附件2 承诺书及参数表.pdf
附件3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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