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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9-30    来源:泾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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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泾源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3日,巡察组向泾源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反馈问题1:管党治党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把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区市县党代会及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利用“一五”学习,学习强国等载体,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一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县委中心学习内容,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区市县《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依据工作分工,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建立健全了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责任落实机制。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安排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同时,建立了局班子成员每年就坚持“四个意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推进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及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向局党组专题汇报机制。

反馈问题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党建促进月”活动要求,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研究、规划和部署。严格按照“三强九严”工程要求,严格履行党组书记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对党建工作亲自研究部署,认真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加强党建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对因机构改革划转的党员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及时充实活动阵地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628日、729日分别与基层共建村(香水镇下桥)社区(泾河社区)联合举行“重温入党初心”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建促进月”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印发了《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资料汇编》,全体党员人手一本,明确党员义务、“三强九严”工程基本要求、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等,制定党组民主生活会流程图、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流程图、支部党员大会流程图、支部委员会流程图、党课教育流程图等,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活动和党员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抓党建促业务。局党组坚持党建工作与民政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两项制度衔接、老饭桌运营管理、家门口服务站等重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部署,制定出台了《泾源县2019年城乡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泾民发〔2019〕100号)《关于开展民政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泾民发〔2019〕102号)以及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排查治理方案等5个规范性文件。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抽调民政局得力人员、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核查员等15人集中开展低保民主评审和入户核查工作。目前,我县有农村低保对象10266户13442人,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人1075人,残疾对象2433人。截至目前,已集中评审核查全县7个乡镇97个行政村和3个城市社区近1.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和死亡人员624户712人,将符合条件的422户536人纳入低保范围。集中排查农村低保中违法违纪和不良作风问题。共取消村干部6类对象本人及其近亲属135人,村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落实备案235人。认真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双向衔接,紧盯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做到“应保尽保”。目前,我县扶贫建档立卡户纳入农村低保5801户7304人,其中未脱贫户纳入266户539人,两项政策重叠率达到67.88%。

反馈问题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够扎实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保障、高要求压责。局党组共召开12次会议、召开4次工作推进会,充分利用“一五”学习机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区、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印发了《民政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泾民发〔2018〕60 号)、《泾源县民政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社会乱象整治实施方案》(泾民发[2019] 44号)、《民政局重点业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方案》(泾民发[2019] 58号)、《民政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泾民发[2019]83号)等文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工作齐出力”的良好局面,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证。加强经费保障,自2018年以来,我局已投入约15000余元,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大型宣传标语、宣传展板等。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制定印发了《民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在办公场所、各敬老院、各社区、婚姻登记大厅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3条,制作宣传展板6块、喷绘大型标语1块,利用电子屏不间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印《泾源县民政局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5000余份,宣传册1000余份,向各乡镇、各行政村、各社区发放《全区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应知应会手册》500余本,向全县各社会组织发放《全区社会组织扫黑除恶治乱应知应会知识手册》5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帮扶入户走访、城乡低保入户核查、社会组织检查、广场集中宣传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和知识。同时,举办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专题培训班2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凝聚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共识,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体向前推进。三是突出重点,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结合民政职能,重点对把持基层政权,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操纵破坏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行为进行线索排查。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负面清单》,2018年底会同组织、纪委、公安、各乡镇等单位,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及3个城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背景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督促各乡镇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成员予以调整撤换。制定下发了《泾源县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补选工作。2019年5月联合多部门对54名候选人进行了联审,并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转发〈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的通知》,会同组织部、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统战部、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全县“村两委”成员再次进行了审查,通过县级联审会议,对需要调整撤换,建议乡镇党委政府依法进行调整撤换。2019年7月,再次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对拟任职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相关情况进行联审核查,经联审核查,村监会成员中不符合任职条件,建议乡镇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程序及时补齐配强。

反馈问题4: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进行学习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日、平时自己学和“学习强国”、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四届二次会议精神和民政相关会议精神。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制度,每月确定1-2名发言人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同时,每名干部职工每季度撰写1篇学习心得,真正使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建立了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局党组每半年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实行调阅,指导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记,认真学。同时,即时对我局学习园地、心得体会、支部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四是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反馈问题5: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一五”学习、“学习强国”、微信等平台,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一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按照要求订购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在正定》、《不忘初心率先脱贫 井冈山市脱贫攻坚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书籍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5本、《新中国发展面对面》23本,做到全体职工人手一本,充分利用“一五”学习机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进一步完善《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计划》、《2019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民政局学习制度》等,严格执行学习计划和相关制度,增强学习效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体党员职工干部撰写1篇学习心得。三是印发《民政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调阅制度》,规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最后一周为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调阅周,对每次调阅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学习园地、心得体会、支部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编印《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资料汇编》,对党的会议记录、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支部委员会记录、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党课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等作出规范,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格式记录会议开展情况。

反馈问题6: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党建年度工作学习内容,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利用“一五”学习机会,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什么是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相关技术的学习,充分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涉农项目资金“331”监管平台,及时公布民政救助政策及资金相关事宜,及时回复群众咨询,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好泾源县政务网平台,及时在“社会救助”、“公示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部门动态”中上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利用广场集中宣传机会、脱贫攻坚帮扶入户、低保核查入户等机会,向广大群众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指南》、《致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并在日常工作中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回答群众咨询,积极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55124”模式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工作精神,加强村级民主建设,完善村级群众自治制度,做到村民议事公开透明,对重点涉及的农村低保、扶贫惠农补贴、村集体收入等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社会治理水平。联合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司法局等7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乡镇对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使村规民约能真正发挥其对农村产业发展、乡村综合治理、乡风文明、环境改造和民族团结的促进作用。创新乡村治理模式,以村规民约积分卡制度为基础,建设集公益积分兑换、商业经营为一体的爱心公益超市,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有效解决基层治理薄弱、不孝敬老人、婚嫁彩礼高等问题,目前,全县96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了村规民约积分卡制度。8月20日至26日,分乡镇举办2019年村干部培训班、移风易俗专题培训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培训班,全面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乡(镇)村(居)干部、村民代表及村监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大《婚姻法》的宣传力度,建立婚嫁彩礼登记备案制度。在泾源县婚姻登记大厅张贴治理高价彩礼、禁止大操大办、推动移风易俗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人员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积极宣传《婚姻法》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和政策措施。登记当日要求婚姻登记双方填写婚嫁彩礼备案表,签订承诺书,装入婚姻登记档案,促使婚姻当事人转变婚嫁观念,倡树文明新风。

反馈问题7: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了1名政治觉悟高、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民政局党务工作,严格按照《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资料汇编》规定内容,规范会议记录,重新规范党建基础资料,分类装订。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5+X”主题党日活动、党员“评星定格”等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部会议、党员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讲党课等,每季度开展党员“评星定格”等,为不按时参加党员活动和受到处分的党员亮黄星。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和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分别与香水镇下桥村、泾河社区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谋发展新思路。

反馈问题8: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始终把党员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动员优秀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有2名年轻干部已向民政局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反馈问题9: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中共泾源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凡涉及项目建设、大宗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尤其为基层政权建设项目、敬老院建设项目、社会救助资金拨付,坚持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实行集体研究、会议决定,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正确、客观公正。二是安排专人对2016年6月份记字5号更换车轮胎四个7200元,无会议记录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就情况作了说明。

反馈问题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人员的有关培训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建立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钱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预防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各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三是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财务管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了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搞变通,不玩花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对2016年3月份记字9号问题进一步核实,涉及资金于5月21日前全部收回上缴财政国库。

反馈问题11:资产管理比较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做到专账管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股室配合,按照资产调拨程序,对资产进行了及时调拨,进一步完善了资产调拨手续。同时,开展了儿童之家等采购设备使用“回头看”工作,促使其切实发挥应有效益。

反馈问题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人员的有关培训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建立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钱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预防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各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三是对2016年8月份记字42号问题进一步核实,5月21日前对涉及超标部分已收回上缴财政国库。四是由分管副局长、办公室对2018年4月记字13号问题进一步核实,报销接待费后附接待单,也明确了接待对象及人数。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同人员、结算方式,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确保经办人、审批人、复核人手续齐全,杜绝了超标现象。

反馈问题13: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加大与自治区民政厅对接汇报力度,就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汇报,特别是我县民政创新工作要积极主动汇报,最大程度争取自治区民政厅对我县民政工作的支持。2019年7月19日在第十一次全区民政会议上,荣获“全区民政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7月24日,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来我县调研时,对我县“老饭桌”及“家门口”服务站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反馈问题14: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细快。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力度,制定相关文件,联合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核查组,逐乡逐村逐户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取消低保。二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经办规范程序,严格低保审批关口,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对财政供养人员、有车辆人员、有工商登记实体等低保对象的核查,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政策,因征地拆迁、计划生育、劳务输出及化解群众上访等原因而纳入的保障对象,按照程序全部退出农村低保范围。三是对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发放低保金6.03万元,我局立即纠正,第一时间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会同乡镇按期追缴违规领取资金。对27名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除1人经核实因身份信息错误除予免交外,其余26名对象违规领取低保金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共追缴违规资金57979元。

反馈问题15: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泾源县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底有总结。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干部职工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力促业务工作和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扎实推进。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党员学习会,每周一职工学习例会,认真执行评议监督制度,对局班子成员,坚持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进一步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信访举报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反馈问题16:对部分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坚持每月对全县4所敬老院的管理运营、物资采购、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堵塞漏洞,确保敬老院安全运营。二是全县4所敬老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敬老院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泾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泾源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园子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进行进一步核查,经核实:园子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按照合同制管理办法规定,由园子敬老院具体实施,有预算、有施工合同、有结算等工程资料,民政局负责资金下拨。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下属单位工作安全运行。

反馈问题17:个别扶贫惠农项目宣传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结合城乡低保核查、帮扶责任人入户、上街集中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加大低保、养老等各项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6月19日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和分散特困人员家属近50人走进养老服务机构,亲身感受党和政府对特困供养人员和老年人的关爱,促进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敬老院,提升敬老院入住率。

反馈问题18: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帮扶责任人每周一集中到贫困户家走访制度,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加强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确保帮扶责任人懂政策、会宣讲,提高贫困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同时,积极引导帮扶户实施到户脱贫致富项目,并积极帮助帮扶户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各自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出主意、想办法,全面提升帮扶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泾源县民政局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5011224

邮政信箱:泾源县三馆一中心4楼410室(收)

电子邮箱:jymzj224@163.com

 

 

泾源县民政局党组

2019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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