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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泾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标准听证会的公示
日期:2019-05-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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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19年5月20日在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对制定泾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泾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人员组成,共25人。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6名,政府部门人员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新闻媒体1家。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可直接到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954-5012881)。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泾源县生活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10名,由县发改局根据规定,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3、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其他人员等参加人由县发改局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或聘请。

三、听证要求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发改局。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有意参加的新闻媒体可在5月10-15日持记者证及复印件,到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联系电话:0954-5012881)。

特此公告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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