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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农牧局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站“特岗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18-1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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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41号)及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精神,公开招聘畜牧类“特岗”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畜牧类“特岗”人员3名,分配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技推广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人员范围:具有泾源户籍,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

2.学历要求:原则上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实践经验特别丰富和具有较高技术专长的学历可降低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岗位基本要求:掌握党和国家的强农惠民政策,关心全县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畜牧兽医操作技能,服从用人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泾源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

2、报名方式:采取到农牧局现场自愿报名,不收报名费。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凡由于本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信息初审

由农牧局负责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

(1)农牧局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报名信息表等证明材料等。

(3)资格审查后由农牧局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在资格审查中,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可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农牧局邀请相关部门,业内专家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农牧局负责通知。

(3)面试重点考察招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实践能力,面试题目由面试考官自行拟定。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和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选。

(六)聘用及报酬

由农牧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含三个月试用期),聘期报酬为3.6万元/年(含五险)。聘用期内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咨询:马建明   18995415238

              李建强  1389544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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