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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视 公 告
日期:2018-03-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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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部署,从201838日开始,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泾源县进行巡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泾源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视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立足巩固巡视成果,加强对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巡视组负责人

组 长:张利国

副组长:马玉岩

四、巡视组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18408414448(接听时间为8:00-20:00),电子信箱:xunshi3zu@163.com

巡视组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行政中心和荷花苑宾馆分别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自治区总工会大楼)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邮编:750000

巡视组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1838日至4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泾源县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泾源县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巡视组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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