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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落实《关于完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巩固脱贫效果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7-1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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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完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巩固脱贫效果的意见》(固党办[2017]93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农村户籍在园幼儿实行“一免一补”资助政策,对全县在市外就读中职农村户籍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对全县就读高职、三本的农村户籍学生实行学费补贴政策。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全县农村在园幼儿。对全县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农村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实行“一免一补”资助政策,即按照1500/生·年的标准免除保教费、900/生·年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对享受“学前两年”资助政策的幼儿按照上述标准给予补齐,对已享受自治区“一免一补”政策的幼儿不再重复享受。

2、市外就读中职学生。对市外就读中职的泾源籍农村户口在校学生,按照800/生·年标准免住宿费、400/生·年标准免书本费、500/生·年标准补助生活费。

3、高职、三本农村学生。对泾源籍农村户口高职、三本在校学生,按照4000/生·年标准补贴学费。对已享受其他资助的学生按照4000/生·年标准给予补齐。

二、组织申报信息采集

1、组织申报信息采集。学前幼儿由幼儿园负责组织家长申报,统一上报学区中心校。市外中职、高职、三本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乡镇学区中心校(教委)提出申请。受助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固原教育扶贫资助项目申请表》; ②《学生证》、本人入学注册登记表或在校证明; ③学生本人及家长户口本、身份证和银行卡(三本、高职提供学生本人农业银行卡号,学前幼儿提供监护人农业银行卡号)。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提交复印件12

2、申请时间、地点

时间:20171023日至2017111

地点:中职、高职、三本到所在乡镇学区中心校(教委)或服务区小学(永丰村、思源村、香水镇大庄村在泾源三小);学前幼儿在学生所在幼儿园。

三、项目实施时间

本扶贫资助项目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泾源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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