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泾源县森林派出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县委编办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有序推进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一是主动参与。县委编办主动参与县森林派出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机构编制相关工作,为完成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二是明确职责。印发了《关于调整泾源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泾源县公安局统一领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泾源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划归县公安局领导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泾源县自然资源局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
三是加强审核。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泾源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在编人员逐项核对、逐一审核、整体划转,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部门的“关口”管理和保障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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